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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在哈尔滨市医院起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1:08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董艳春)一种刚研制出来的新药,在临床做药理实验时必须向受试患者告之,并不得收取药费。诸如此类与医学专业不相关的事情,今后将由行政管理人员、医学专家、律师、社区代表等组成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来提供帮助。近日,哈尔滨市首个医学伦理委员会在哈医大四院成立。

  医大四院病人张大爷治疗过程中并不知道自己得的是癌症,因为医生尊重家属
的意见,在治疗过程中绝不在张大爷面前讨论病情,并且将他安排住在内科病房;一种心脑血管新药马上要进行临床实验,几位接受新剂型的患者都会知道可能带来的影响。这是伦理委员会每周的伦理查房中进行监督的内容。

  据哈医大四院党委书记赵长久教授介绍,医学伦理学研究的是医学道德,而医学伦理委员会即在医疗活动中为患者知情同意权、隐私权提供保护。伦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查监督和检查生物医学研究、临床重点医疗项目。需有受试者参加的科研研究项目,开展人工授精技术,进行器官、组织、细胞移植,新技术应用等,各科室都需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药理实验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申请中,除研究资料外,还应有向接受实验的患者提供的补偿说明、保险项目等。除项目审批外,委员会还要通过伦理查房,检查医生是否尊重患者的权利,监督医护人员医学道德,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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