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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屋甲醛超标房主被判退租金赔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1:13 哈尔滨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房客张先生起诉房主承租房屋“有毒”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房屋租金6000元、租房押金3000元,检测费940元,搬家费300元。

  原告张先生诉称,去年10月12日,他经中介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被告将其房屋租赁给他,租期为3年,月租金人民币3000元。合同签订后,他按照约定给付被告
租金9000元及押金3000元,搬入租赁房屋。入住4天后,因室内空气呛人,致使他与家人出现恶心、咳嗽、胸闷等症状,无法在室内正常生活。经了解,上述症状是因为室内空气污染所致。要求退租遭到拒绝,张先生委托北京一家室内环境测试中心进行检测,报告显示甲醛浓度超标五至六倍以上,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一倍以上,该房屋不适宜人居住。张先生于11月10日搬出承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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