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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条件的人很多”就可搞就业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3:29 舜网-济南时报

  李坚

  日前,海南省三亚市出现了一起荒唐的就业歧视事件,三亚市人民医院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时,特别规定了身高不得低于158厘米的标准,这个规定把很多想当“白衣天使”的女性拒之门外。对此,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限定身高标准确实有可能把一些业务能力强的护士拒之门外,但现在具备条件的护士也很多。”(6月21日《中国青年报》)

  目前,以“具备条件的人很多”为由搞就业歧视现象的很多,似乎只有“具备条件的人少了”,就业歧视才会消失。这里的潜台词似乎就是,现在就业歧视不是我们用人单位造成的,而是由于社会求职人员太多,所以只能设置一个门槛,只要解决了劳动力过剩问题,就业歧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持此论调的不乏政府机关。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录取时,就有许多报考者因学历限制、年龄因素、性别甚至身高等原因,而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就业歧视泛滥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被无限扩大,而我们的法律却没有对这种用人权加以足够的限制,经济利益几乎成了用人的惟一标准。就业歧视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而且由于我国关于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经常难以通过常规的渠道表达出来。所以,我们应及早从法律层面上解决就业歧视问题。

  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劳动力剩余现象,指望通过解决劳动力过剩来消除就业歧视是不现实的。作为人权一部分的就业平等权,不能像弹簧一样随意伸缩。我们承认单位为了利润、竞争和生存,有采取一些措施的权利,但基于公平原则,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必须受到禁止歧视原则的限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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