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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囤房抬价可吊销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4:0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 李南玲)深圳市日前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10条措施力促“国六条”实施细则的落实。

  新措施规定: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
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深圳将严厉打击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分期销售、哄抬房价的企业,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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