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压线 “电子眼”闪就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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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5: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近日传来消息,全市将新增200个“电子眼”,现有“电子眼”的功能也会升级,除抓拍机动车闯红灯外,路口违规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被抓拍。针对“电子眼”升级后哪些情况会被处罚等问题,昨日市交管局相关人士作了权威解答。
升级后的“电子眼”除抓拍闯红灯外,还将抓拍以下五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行驶;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其中,“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这一条引来关注最多。此前交管部门曾表示,若“电子眼”抓拍的3张照片均显示车辆只是压线或冲过停车线,并没有冲红灯的运动轨迹,则不作处罚。对此,市交管局方面解释称,根据新的“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规定,黄灯闪烁时,车轮压在停车线上或前轮冲过停车线,“电子眼”不会抓拍。但如红灯已亮,车辆前轮冲过停车线或停在停车线内、路口内,“电子眼”就会启动抓拍功能,被抓拍的驾驶员将受到处罚。 记者 张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