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百余万元灵璧原公安局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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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7:04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日前被宿州市检察院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受贿百余万元。现年41岁的王建华去年12月22日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检察机关起诉称,1997年中秋节至2005年5月份,王建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84次收受62人贿赂人民币116.5万余元、美元1000元以及手机、手表等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王建华收受、索取本单位干警贿赂230余次、人民币8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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