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赴港生子风险重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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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1.8万元,内地人可以生个香港仔!据了解,按香港现行政策法律,内地人去香港分娩所产婴儿均可获香港出生证明,进而可申请香港居留权并成为永久居民,这吸引了不少深圳乃至内地“准父母”的心。深圳目前此类“地下服务”火爆:待产夫妇出资1.8万元,中介安排夫妇两人赴港产子,并代办申请各类手续。 香港医院管理局表示,香港公立医院诞生的宝宝,每三个中便有一个是内地人所生
到香港生的孩子可获居港权 根据《基本法》第24条规定,出生婴儿的父亲、母亲一方或双方必须是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是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其子女才可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然而,2001年7月20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对首宗内地人香港生仔是否拥有居港权案作出判决,内地父母在港出生小童庄丰源拥有居港权。自此,内地人在香港生孩子,可依法享有香港居留权成为不争事实。内地孕妇,可名正言顺到港生仔。 代理赴港生仔生意好得很 据了解,福建、广东等省不少人纷纷赴港生仔,很多人看重香港优厚的福利和教育等,但其中不乏超生人员。一些地下中介在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里,向孕妇派卡片,他们称可“代理内地孕妇香港生仔服务”。 其中一家地下中介表示,他们确实为孕妇提供赴港生仔的各种便利,其中包括食宿、申办手续等。记者根据其派发卡片的地址,记者联络到代理人施氏姐弟。他们介绍说,中介费用他们收2万,不能少。后经记者砍价,对方答应1.8万元。这样的费用是否包括在医院生产的费用?施先生说,“那当然不包括,如果是顺产住院3天2夜要2.3万,开刀的话4天3夜要2.8万港币。” 港府酝酿修改规定补漏洞 深圳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代理者”利用两地间的法律漏洞,进行此活动并不合法,它首先和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相违背,目前香港政府正在酝酿修改该制度,因此存在很大风险且不受法律保护。 (据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