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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人李大双,将奖励高高举过头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8:19 扬子晚报

  他曾经公开带话给正在接受调查的“领导”,“别猜了,是我举报了你”;为了搜集证据,他只身自费到上海去打听医疗器械的实际售价行情;举报前,他曾找“领导”谈了一次,劝领导自首;开庭审理结束后,他守在被告人必经的路上,对着那个当初无所顾忌的背影说“你何必当初呢”;现在,他举报的“白色腐败”案的被告人判刑入狱,他又提出,“想到监狱去看看他,为的是帮助他改造”。

  他,就是原南京市白下区卫生局局长崔传德受贿案的实名举报人李大双。6月21日上午,李大双从南京市检察院、玄武区检察院两位负责人手中分别接过1万元的举报奖励。这位衣着朴素的中年人,两次将写有奖金面值的牌子高高举过头顶。

  这个公开亮相并高举奖金的动作,让记者感触良多。记者手头有这样一个数字——从2002年以来,南京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对近百名举报人发放奖金30万余元,但近百名举报人中,只有不到20人愿意公开露面接受奖励。

  对此,李大双解释说,当初举报并不是为奖金,说实话也不知道有奖金,只是看不下去腐败现象,看不下去医院受损失、患者白白多交钱。但奖励是司法机关对群众正义行为的肯定,我今天站出来领奖,是希望有更多的举报人大胆站出来,相信司法公正、相信正义。

  两年前,作为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放射科一名普通医生,他“瞄”准了当时任该医院院长的崔传德。他对记者回忆说,他仅仅从一个事情就觉得这个领导“不对劲”。医院成立55周年,作为福利发给每人一套西装,每套750元。可西装拿到手,从面料到做工,怎么看也不值750元啊。

  慢慢的,看在眼里的越来越多的事情让他越来越咂摸出“不对劲”,比如,放射科进的CT之类的设备,跟别的医院型号一样,可我们的进价就高出好多;他极力推荐引进的眼科中心,病人收费6000多元,可是真正到医院账上的不过几百元……

  后来,李大双就开始一点一点收集证据。有一次,他为了弄清楚设备报价到底有没有猫腻,自费专程到上海去调查。到后来,崔传德的名声在医院越来越不好了,医院里很多人都知道他有问题,院里一半的人陆续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实名举报,他是第一人。

  “不怕打击报复吗?不想到家人吗?”记者问。他说,不怕。说实话也会顾虑到家人,但是,想想还是不能顾虑那么多了。“要是你也顾虑,他也顾虑;你也指望别人,他也指望别人,那腐败贪官什么时候能被惩治?”李大双说,他在内蒙古插队20年,性格里有很多蒙古人的特点,眼里揉不得沙子,要做就做在明处,况且,实名举报,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会更方便。

  “我相信党纪国法。我相信他会受到应有的惩治。”李大双很郑重地补充。因为这份“相信”,李大双从一开始就和崔传德展开了公开的“较量”。

  2003年春节放假的时候,李大双打电话给崔传德在电话里说了“新春问候”后,就单刀直入,你尽早自己说出来吧,要不然,把你送进去的肯定是我李大双。崔传德愣住了,但是接下来说,老李啊,我们都是有妻儿老小的。那天,尽管言语间未见锋芒,但是,明摆着谈崩了。

  第二天,李大双约崔传德到医院谈。李大双回忆说,后来他就开始找茬报复了。我把举报材料写好,给他看,最后再劝他,他不听,说要去开会了。李大双记得,这是2004年5月的一天,此后,他决定,义无返顾走上举报之路。

  2004年7月,一封4人联合署名的举报信送到了有关部门。信中对崔传德利用职务之便,将医院多个科室出租搞院中院,从中收受好处费等腐败行为进行了举报。接到举报后不久,南京市纪委对崔传德进行调查。随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被上级院指定承办此案,并一举突破了5起医疗系统“白色腐败”案件。

  据说,当时感觉到不妙的崔传德始终不相信,调查缘于李大双的举报。李大双说,崔传德不相信,就凭我这个普通百姓,就能搬得动他这个官。我也干脆,在公开场合带话给他,就是我李大双举报了你。

  调查期间,崔传德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审查期间,崔传德写了一封悔过书,“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我对不起我的家人,我将吞下自己种的苦果,还要给他们带来无尽的悲伤和负担……”

  2005年6月2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崔传德犯受贿罪。6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时,南京市医疗系统工作人员100余人旁听此案的审理。李大双说,那次审判,我也去听了,崔传德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崔传德,他也看见了我,因为他的眼光在我身上,好久没收回去。结束的时候,我站在他必经的路上,54岁的他看见了我,从我身边走过去。我对这个背影说,“你,何必当初呢!”而今天,李大双的心愿是,去监狱看望崔传德,帮助他好好改造。

  2005年7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崔传德涉嫌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定,1996年下半年至2004年8月,被告人崔传德利用职务之便,为赵某等人谋取利益,48次非法收受赵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4.8万元,美元1.5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崔传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崔传德违法所得人民币184.8万元、美元1.5万元予以追缴。

  本报记者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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