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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民的就业率 政府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8:2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做好西宁地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提高农民的就业率,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宁地区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意见》,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作出安排。

  《意见》鼓励被征地农民中的初高中毕业生进入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接受技能培训;由培训服务部门对有培训意向的被征地农民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培训;培训补贴的拨付,
按阳光工程培训补贴现行程序执行。

  《意见》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享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意见》规定,各种征收土地拆迁项目及新区建设项目,凡能安排劳动力的,应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各入园企业都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被征地农民;新区新建的市场、停车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项目,优先安排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被征地农民就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和社区管理的清洁、绿化、保安等岗位,适当安排“4050”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意见》同时提出,要鼓励有特长的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被征地农民失业证》,两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村集体新建的经济实体,吸纳被征地农民达到职工总数50%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3年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 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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