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噪声扰民投诉有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8:48 沈阳晚报

  ■机动车等噪音归公安部门管■企业噪音归环保部门管

  ■轨道交通噪音归交通部门管■环评不合格别在楼下做买卖

  本报讯(记者朱峰)邻居家的狗叫扰民,谁来让它闭嘴?半夜大排档的划拳声太烦人,到底该哪个部门管?与居民楼连体的门市房,谁能保证以后不开歌厅?这3个问题构成了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沈阳“治噪之法”的3大争议焦点。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也成为沈阳“治噪”立法取得实效的关键。

  给狗“封嘴”要划出时间段

  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条例(草案)》中“动物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饲养动物产生的噪声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和生活”条款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讨论的焦点。

  “每天天还没亮,小区里的狗就开始狂叫,实在太扰民。养猫、养鸟的也一样,老百姓的意见很大。但是,谁家的狗不叫呢?”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中这样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简单管理会引起市民的反感。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宏吉认为,一方面居民有清静的权利,另一方面老百姓有养宠物、娱乐的权利,立法的目的就是要两个权利都得到体现。因此,加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是非常必要的。

  破解之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认为,治理老百姓生活中产生的噪声污染,要制定出明确的标准,比如,在什么时段宠物饲养人要管住宠物?居民在小区娱乐超过多少分贝后应该被制止?在法条得到量化后,执法才有效果。

  噪声扰民不再投诉无门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王柏岩提出了“到底谁来监管噪声污染?”的疑问。他提出,“小区里噪声扰民,居民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各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老百姓投诉无门,忍气吞声。”

  破解之道

  李刚代表表示,在《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机动车辆噪声污染防治和社会中人为产生的噪声归公安部门管;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噪声归交通部门管;企业噪音归环保部门管。“职权法定”会减少执法交叉和执法真空。

  环评不合格别在居民楼下做买卖

  居民楼下盖了门市房,谁能保证不会扰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尽量避免居住用房与商用房在一起建设。如果在临街一定要建这样居住与商用一起的楼宇,那么在网点经营审批的时候就要进行限制。

  李刚代表介绍说,目前有很多类似的案例:先存在工业企业,后被居民小区包围。居民开始反复投诉这个工厂的噪声扰民。这个问题,要由房地产开发商对业主负责。因为他明知道有噪音源,会出现扰民的现象,还要在这里建房,出现问题当然要他解决。这样的棘手案例会在《条例》通过后得到解决的法律依据。

  破解之道

  事前规划和审查是解决工厂和娱乐场所对居民污染的两道关口。《条例(草案)》给出解决之道,规划部门要在建设前合理规划出防噪距离;工商、文化部门在娱乐、餐饮、加工、健身场所审批前先审查环境保护评价,环评不合格,就别想在居民楼下做买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