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为入住高层住宅市民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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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01 扬子晚报 | |||||||||
常州电 21日下午2时,常州市房管和物价部门正式向公众发布《市区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给出电梯运行维护费收取标准:每平方米0.4元,并要求逐月收取,这让该市市民入住新房大大减负,再也不要一笔预交1万多,甚至几万元的电梯费了。 此次常州在省内率先出台的《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40元逐月收取,也可约定分期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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