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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为入住高层住宅市民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01 扬子晚报

  常州电 21日下午2时,常州市房管和物价部门正式向公众发布《市区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给出电梯运行维护费收取标准:每平方米0.4元,并要求逐月收取,这让该市市民入住新房大大减负,再也不要一笔预交1万多,甚至几万元的电梯费了。

  此次常州在省内率先出台的《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40元逐月收取,也可约定分期预
收。这样的话,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原本要一次性预收15年的电梯费1万多元,现在最多预交一年,只要交480元。 (唐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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