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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座谈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2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6月20日,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省水利厅联合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行了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国明在会上指出,《水土保持法》颁布15年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在全省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执法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依法做好开发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对防治和减少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继续扩大的趋势,治理水土流失的任务极其艰巨;二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投入不足,治理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开发建设单位不重视水土保持,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不注重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依然存在。他说,我省地处三江源头,生态环境状况对全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持久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明确执法主体,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 (记者 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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