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请你反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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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5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的情况,据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刘建介绍:今年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66件71人,其中大案57件,要案14人(含副厅级干部1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90余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市检察机关集中力量重点查办了医疗购销领域的职务犯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6月19日至23日,长沙检察机关开展了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活动开展3天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待群众156人,受理有价值线索14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举报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公民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或者采用电传、电报、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举报。 记者了解到,如今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案件线索,署假名、匿名的占绝大多数,这样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长沙检察机关对于举报查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举报有功人员都将实行经济奖励。但由于多数举报者没有署真名,近3年来,全市仅有1名举报有功人员领取了奖金。 检察机关同时不提倡“一信多投”,也就是多头举报。这样的举报有几个弊端:首先不利于保密,散发的范围越广,中转环节越多,泄密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次,多头举报容易造成几个受理举报机关重复劳动或互相推诿,效果反而不好。最稳妥的办法是先向有关部门咨询再进行举报。 对于举报人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的忧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智余表示,检察机关将通过严格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人的情况不被泄露,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被严肃处理;同时还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及时认真查处,确保举报人人身权益不受侵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