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被拘留人要先“点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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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1:0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南宁6月21日电(记者 王勉) 要想在南宁市第二拘留所顺利地探视被拘留者,必须在拘留所内的餐厅按每人30元的标准吃饭,而且只要点菜多,探视时间就长,甚至喝酒都行。 黄某日前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探视一位朋友,然而却被拘留所要求必须点60元的菜。黄某投诉说,当时觉得这样的要求有点难以接受,但为了探视朋友,只好认了。“60元就
记者随后来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见面时,能不能不炒菜或少炒一点?”记者问。“标准就是这么规定的,不炒就别见面!”值班人员说。 记者联系到一位曾经被拘留在南宁市第二拘留所的人员。他称:“只要炒菜,除晚上外,什么时间去探视都可以。我曾见到一个人和被探视者在食堂内从上午9时喝啤酒一直到下午4时半。” 广西公安厅监所管理处有关人员表示,按规定,拘留所都安排有家属探视时间,从来没有“见面就必须炒菜”这一规定。南宁市第二拘留所的这一做法是不允许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