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严禁影响中考考试各类行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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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2: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今年6月24日-26日是中学升学考试时间,我市共有23000多名学生参加中考。鉴于中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社会稳定,为防止发生可能影响考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中考期间,机动车不得在各考点周边道路鸣笛,考点附近的施工工地、商业经
二、坚决确保中考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畅通,任何公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堵塞道路交通。对发生的堵路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果断采取措施予以驱散,迅速恢复道路交通秩序。对不听劝阻,以及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强行带离现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坚决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教育局 2006年6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