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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欠费不交不准再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5: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再度发令追缴土地出让金,并对已到催缴大限的首批24幅地块采取严厉措施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李丽铃报道:半个月内,广州两次发令追缴土地出让金。前天,第一批24地块的追缴令大限已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的“追缴令”接着发出,10幅黄金地块、8家地产公司被勒令务必在7月5日前缴清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次公布的10个地块中,有6幅位于海珠区。其中,广州市穗福房产发展公司在白云区沙太路以西京溪村口的地块,以及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公司在海珠区河南大干围省化工仓库以北的地块,都是1994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却拖欠了12年的土地出让金,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产“老赖”。具体名单请登录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news/tzwg/t20060620_27959.htm)查看。

  三步骤追缴出让金

  市房管局抽调了几十名业务骨干,对这些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核查家底。该局市场处有关人士介绍,对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将采取一案一策,分别建档,追缴行动准备采取三个步骤:

  ———媒体曝光。“这仅仅是一个信号,目前虽然少部分单位缴交了出让金,但离政府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相当严厉的行政措施。从6月21日开始,政府部门将依法停办这些没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名下所有土地和房地产业务,禁止这些单位进入土地市场,同时,将通知建委、规划等部门,停止办理其用地、施工、报批等手续,同时停止办理与这些项目相关联的土地和房地产业务。

  ———诉诸法律。对首批已到大限的拖欠“老赖”,该局打算近期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并可能对其资产进行拍卖。“不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到时候法院见了。”

  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地块若未交清土地出让金,小业主房产证会否受影响?有关人士表示,对欠费开发单位从严处理的同时,也会注意保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据了解,目前楼盘申办预售证时,房管局也要对楼盘地价缴交情况进行核实,交了多少比例的地价,就对多少比例的预售商品房发出预售证。因此,目前在售楼盘少有欠缴地价的。但有关人士提醒,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30日内追着房产商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对方不能满足此条件,则说明该楼盘可能有问题,购房者应及时采取措施,如退定等,以保障自己利益。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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