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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养家、低保户打工申领救济可享扣除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拟出“分类救济”新方案

  本报讯记者许琛报道:低保户老人用退休金艰难地维持着一家三代的生计、有劳动能力的“懒人”坐吃低保、低收入家庭为子女学费省吃俭用……这一切将很快随着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成员“分类救济”的实行而发生改变。这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的。

  三类对象救济“加码”

  根据测算,新的救济方案实施后,广州市财政每年需增加支出5000多万元,将对下列对象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救济。一是低保家庭中在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中读书的学生,目前全市共有3万多人;二是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双老”(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人员;三是低保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

  退休金养三代可“减负”

  目前,在广州的特困人群中,依靠退休金抚养家庭其他成员的这类家庭,是最为困难的。根据新方案,在计算这类家庭收入时,先按最低养老金标准扣除500元,以保障退休人员自身的基本生活,剩余的退休金才作为其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据测算,这样相当于对该类退休人员的低保家庭救济增加了170元。

  据了解,残疾人与父母同住的现象相当普遍,根据目前的人均收入计算方法,在计算这类家庭的收入时须把父母退休金也计算在内,使得许多残疾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超出了广州市最低保障线,得不到救济。大东街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该街道共有低保户201户,如果老人退休金中的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共同收入,估计该街道的低保户将会再翻一番。这意味着更多的困难人士能够享受救济或提高救济金额度。

  低保救济不养“懒人”

  眼下,不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宁愿靠拿低保救济过活,也不愿自力更生。为此,新方案也作了规定。为进一步鼓励低保对象参加劳动再就业,对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书实现就业的城镇低保人员,在计算其家庭月收入时,先将其劳动收入扣除530元,作为就业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劳动收入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这样实际上相当于多救济约200元。

  按照现行的规定,三口之家全额享受低保待遇,政府每月发放低保金990元;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有收入,则要将其收入计算入家庭成员共同收入,民政部门只补给不足990元的部分。个别低保户认为“干不干,一个样”,于是干脆选择在家吃低保。

  实行新方案后,情况就大不一样。比如,低保家庭有一人就业,每月收入700元,按照《通知》规定,先扣除530元生活费,尚余170元,作为家庭其他两人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每人为85元,政府给这两人各发给低保差额救济245元,两人共490元。这样,该家庭在一人就业后的总收入为700+490=1190元,比全家享受低保待遇时的990元多了200元。而与全家失业拿低保相比,政府发放的低保金也由990元减少到490元,节省了500元。

  低收入家庭子女读书可“减免”

  此外,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目前广州的认定标准是人均月入390元以下)的读书子女,参照低保家庭(目前广州的认定标准是人均月入330元以下)读书子女的待遇,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给予减免书杂费等优惠。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小学生每人每学年减免书费170元,减免杂费336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减免书费320元,减免杂费480元。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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