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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害为宝 我国将加大煤矿瓦斯气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5: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太原6月22日消息(记者岳旭辉)瓦斯作为煤矿安全的主要隐患,又同时是一种清洁、高效的新能源,为了推动瓦斯作为清洁能源能够得到广泛的开发与利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开发力度,搞好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俗称瓦斯的煤层气,主要成分为甲烷, 是煤层中的非常规天然气。尽管瓦斯对煤矿的生产安全和矿工的生命构成了重大威胁,但从另一方面看,煤层气也是一种清洁、高效的
新能源,1立方米煤层气热值相当于1.13升汽油和1.22千克标准煤。

  我国有世界上第三大煤层气储量,储量预计为36.81万亿立方米,相当于450亿吨标煤,350亿吨标油。然而,由于技术条件和资金限制,我国煤矿抽放的煤层瓦斯气利用率低,85% 以 上直接排放,达到每年120亿立方米,相当于“西气东输”工程年输气 量.

  为了化害为宝,山西晋煤集团在借鉴国外技术的基础上,创建了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率先实现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开发利用。

  在山西省晋城市,有七成以上的出租车司机用上了煤层气,百公里可节省十多块钱。煤层气还可广泛地用在民用和工业利用上,去年,晋城市沁水县李庄村的1000多口人全都上了煤层气,村民王腊宁高兴地告诉记者,用上煤层气后,再也不用黑头土脸的生火捅煤了,第一卫生,第二省事,特别方便。

  为了推动瓦斯作为清洁能源能够得到广泛的开发与利用,国家在山西晋城召开了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现场会,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包括: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发电,可自发自用;多余电量需要上网销售,不参与市场竞争;煤矿企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用可用于煤层气井上井下抽采系统建设;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安排;对煤层气抽采利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地面直接从事煤层气勘查开采的企业,2020年前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减免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这标志着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正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表示 ,搞好瓦斯治理和利用,既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又可节省煤电等其他能源,变害为利,变废为宝。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2005年,全国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量达到23亿立方米,利用量超过10亿立方米,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20万千瓦。“十一五”期间,我国在煤层气开发利用方面将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手段,建设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到2010年,全国将建成煤层气生产能力70 亿立方米,产量达到 5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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