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进口不足全国3% 商务部发力助推中部崛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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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6: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雷敏)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22日说,商务部目前正在汇集、制订推动中部崛起的相关措施和建议,并争取在将于9月份举行的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上发布。 这是廖晓淇在此间举办的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据他介绍,2005年,中部六省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总量的1/5,但进出口额却不到全国的3%,实
廖晓淇表示,中部地区的优势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具有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区位优势;二是拥有比较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较好的科教基础,有能力成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外商投资企业中部再投资的承接地;三是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 据悉,首届中部博览会将于今年9月26日至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博览会期间除宣传展示中部各省优势产业及名优特产品外,还将举办发展现代物流促进中部崛起论坛、商品采购洽谈会、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研讨会、外商投资企业中部再投资论坛、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研讨会以及中部地区旅游推介等活动。(完)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新阶段总体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从我国的发展阶段特别是中部地区的发展实际来看,实现中部崛起应当更好地发挥投资的作用,尤其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投资工作中。
“我们现在正在做项目梳理,加紧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哪些是符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哪些符合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江西省发改委的一位处长对记者说。 本报获悉,国家赋予中部地区的一些政策将分批实施。例如,振兴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每个省份只能先申报一两个城市,作为第一批报到国家发改委。 中部崛起的纲领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已经在4月15日出台。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制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家发改委已先行在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启动了区域规划试点,目的是促进解决两个区域跨省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同时也为区域规划工作的全面展开积累经验。 今年以来,中央先后召开了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开发等几个工作会议,表明继京津冀、“长三角”之后,中部六省正在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新增长极,它将与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一起,开启一个区域发展的新时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