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案犯江西一派出所3干警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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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0:27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电(记者 曾曦)宜春市检察部门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宜春市袁州区飞剑潭派出所多名干警集体私放重案犯的重大案件。该所前后两任所长和一名干警被判刑。 1996年8月20日凌晨,广东省潮州市某公司保险柜内21万现金被盗,值班员因窒息死亡。犯罪嫌疑人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飞剑潭乡村民彭灿新、刘小平及辽市乡村民刘建云等人。不久,广东警方将彭灿新抓获,次年,彭被判处死刑。1998年12月9日晚,宜春市
近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决定判处阮晓、杜坚旗有期徒刑3年,判处帅军有期徒刑2年,钟春林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