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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信息网上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0:54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透露,今后,拍卖公司从法院拿到项目都必须在北京法院网上公开。

  北京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拍卖法规定,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必须在媒体上刊登公告,但并没有规定登载在什么媒体上。今后,拍卖公司除在自己选择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外,还必须将项目同时刊登在北京法院网上。

  此前,很多地方采取由法院或承办人直接指定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的做法。特别是司法鉴定和拍卖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和佣金。因此,在委托这一环节上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目前北京法院网上已经设立了“鉴定拍卖”专栏和电子信箱,不但公布拍卖信息,还将全程公开拍卖公司入围及随机选择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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