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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指使房产商骗自家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2:37 东南快报

  今年6月初,西安市民高西勇夫妇分别收到了由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寄来的《执行通知书》。通知书上说,高西勇夫妇拖欠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朱雀大街支行388919.41元,必须立即偿还。

  银行向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高西勇于2000年购买了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的东方大厦B楼10层的一套房子。当时标价71万,首付了20多万,向银行贷款了51万,现在还欠38万。
从2004年开始,高西勇就一直没有偿还房贷。

  这张通知书让从没买过这么一套豪宅的高西勇十分纳闷。朱雀大街支行行长张伟向记者介绍,这次他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共是31户,高西勇只是其中一户。

  据银行资料显示,所有的贷款房屋都在一栋名为东光大厦的写字楼里。东光大厦是由西安东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的财务经理韩梅,韩梅承认,这31户市民的确没有在东光大厦买房。这些贷款都是他们公司伪造这些人的个人资料从银行套取的,一共1800多万。

  韩梅还透露了一个内幕,2000年,东光公司承建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的宿舍楼,由于资金不到位,银行竟建议开发商伪造资料骗取自家银行的贷款。对此说法,银行方面一口咬定贷款是按规定办的,这批贷款的发放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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