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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讲卫生妻子起诉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2:5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因难以忍受丈夫不刷牙、不洗脚的坏毛病,李女士向房山法院起诉离婚。近日,两人协议离婚。

  1998年,李女士认识了王某。两人交往半年后结婚。

  婚后李女士发现与丈夫越来越难以沟通,而最让她不满意的是王某不注重个人卫生
,几天不刷牙,不洗脚,身上的气味让她实在无法接受。李女士多次要求王某改掉这些坏习惯,但王某觉得李女士事多,双方矛盾越来越大。2002年8月,李女士生下儿子,王某对母子照顾有加,但自身习惯仍难以改正。一年后,李女士带着儿子与王某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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