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非法客运车可罚1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2:57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政府日前出台《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将对非法客运的处罚上限提高到人民币10万元。 据公安交通部门和城市交通部门调查,目前上海从事非法客运的汽车(含出租车、公交、长途客车)约有1.5万辆,从事非法客运的摩托车约有1.8万辆,从事非法客运的三轮非机动车、助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约有4000辆。
由于许多从事非法客运的车辆基本属于使用多年的二手车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