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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费”没用完 可否挪到下学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3:0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张伟

  本报讯 “我们学校再过几天就放假了,可今天老师却通知说,这学年没用完的‘代办费’不退了,要挪到下学年再用。”昨日上午,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多名大二的学生来电反映,他们对学校不退还“代办费”的决定很不理解。

  学生:学校突然变卦

  该校一名大二的同学称,他们在2005年8月27日新学年报到的时候每人就向学校交了1500元的“代办费”,学校当时也承诺多退少补。

  据了解,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每学年初向学生收取的1500元的“代办费”,主要是用于班费、购买教材和其他学习用品等。一学年后,学校在公告栏上向全体学生公示这一费用的使用情况,每个学生这学年均可以退1000元左右的“代办费”。而该校的一名大二学生还表示,他们大一时,学校就退还给他们每人800元的“代办费”。而今年,除了大三的毕业生可以退还“代办费”外,所有大一、大二的600多名学生的“代办费”均不退,总费用达60万元左右。他们说,学校给的理由是担心学生会瞒着家长把这些钱乱花掉。但他们认为,学校每年都会给家长发一封信,完全可以在信中把“代办费”的使用情况、退还情况告诉家长,甚至可以把钱直接转账给家长,而不应该说不退就不退。

  学校:怕学生私自花掉

  昨日,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常务副院长刘地松告诉记者,学校主要是担心个别学生会瞒着家长私自将这笔钱花掉,不退的话,可以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下个学年也省了办理交纳“代办费”的手续。

  教育厅:收“代办费”须自愿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的“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代办费应遵循“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原则,学校对代办项目收费必须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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