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危险品车辆启用新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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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3:2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东朝 通讯员 王芳 为您报道 昨日,兰州市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运政执法人员在西固区,率先对中国石油兰州石化物流分公司的4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展开安全检查。今年8月1日开始,省城兰州和全省同步将正式启用新的危险货物车辆标志,11月1日起,危货车辆未使用新式车辆标志的,一律吊销许可证,不准上路。
危险品车辆没资质 一律取缔 兰州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兰州市辖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大小车辆有447台,危险化学品种类达50多种,分布在兰州市8个县区。从今日起,在专项整顿期间,对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条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将吊销运输许可证。 不悬挂警示标志 不发通行证 据悉,新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由交通部监制,将于2006年8月1日正式启用。从今年1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对不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