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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男生开价两万“卖”上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0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苟明)开价两万,一名高一男生要出租自己的上身让商家做广告。“如果广告打在我身上,我走到哪里回头率都是100%,效果肯定不错。”昨日,该男生挂着“出租身体”的牌子在南坪步行街上来回走动“招商”。

  更为有趣的是,一名过路男子见状,竟然借过“出租身体”的牌子挂在自己身上,称也要出租身体打广告。

  男孩挂牌出租上身

  “出租身体”!男孩挂在胸前的这块牌子吸引了众多路人驻足。据男孩称,他叫杨宇(化名),是南坪某职业中学高一学生。昨日上午11时许,他在南坪区府对面一家打印店打印了“出租身体”的招牌后,挂着这块招牌在步行街上来回走动进行“招商”。

  杨宇称,自己准备将上身出租给商家打广告,希望有厂家能看上其上身这块黄金广告位置。直到下午1时许,杨才取下“招商牌”离开步行街。

  自信上身能租2万元

  “如果广告打在我身上,我走到哪里回头率都是100%,效果肯定不错。”杨宇称,如果厂家愿意,自己还可以剃光头,从头上一直将广告做到上半身,而且自己可以按对方的要求,在主城区或者某些指定地方走动,让人看到广告。

  “既可以穿产品衣服走动,也可以脱光衣服直接在皮肤上打广告。”但他同时强调,商家如果要打广告,其内容必须是健康的,否则,再高的价钱他也不会接受。

  当有人问到这样的广告要多少钱时,“2万!”杨宇说得斩钉截铁,并称相信会有人愿意出钱租用他的身体打广告。

  家境贫困找钱读书

  当记者问其找钱干什么时,“读书!”杨宇答道。他称,父亲是一名“棒棒”,母亲常年生病没有工作,哥哥在石桥铺某工厂上班工资也不高,父亲拼命挣钱供他读书,所以他也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家里减轻负担。

  杨称,上学期他就欠下学费2000元,9月1日开学又要交1000左右。6月初,他从某媒体获悉一名大学生出租自己脑袋打广告的事情后,遂萌生了出租上身打广告的念头。

  受访者:“他很有勇气”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现了多起欲出租光头打广告的事例,仅网上能搜到的类似事例就多达20多起。6月初,我市大一学生汤宇也试图出租自己的头来打广告。

  昨日,杨宇的班主任罗老师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是学生的个人行为,既不反对也不赞同。杨的父母也对儿子的行为持宽容态度,“要怎么做随他吧,只要不犯法就行了”。

  “他很有勇气。”几位随机采访的市民普遍认为,杨的行为并不影响他人,而作为贫困学生挣钱读书更是无可厚非。但也有一些不同声音。市民李小姐就认为,杨的行为纯属炒作。律师称,未成年人没有自主行为能力,要在其身上打广告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

  “不能买人格传播广告”

  重庆师范大学社会学家张育仁教授认为,是商家的传播需求助长了这种现象的盛行,使一些缺乏分辨力的受众认为这是一条获得收益的路子。

  张教授认为,商家打广告出奇出新可以,但不应该出怪,更不能买他人的人格来传播广告。

  半裸广告违法光头广告无法规禁止

  市工商局广告处季处长表示,2003年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文化部曾联合制定了《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裸体、半裸体、三点着装等形式为媒介发布广告,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工商部门应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罚。

  季处长称,如果仅用光头打广告,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界定,而对于穿上印有广告的衣服传播广告,也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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