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适度放宽“禁鞭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05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 22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1994年出台的《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更名为《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其核心内容是:春节,不再“禁鞭”。 新规定称,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等区,除春节期间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前款所列区的农村地区,经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准,可以暂不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湖北日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