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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266元 居全国第五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08 扬子晚报

  本报讯省统计局昨天公布了1—5月份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状况。调查显示,1-5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66元,居全国第五位、华东第三位;增幅为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比海南低了一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国第二。收入水平最高的是上海,人均为9131元,其次是浙江(8701元),排名第三和第四的分别为北京(8579元),广东(7343元)。

  全省三大区域相比,苏北增长最快,为16.2%,苏南和苏中均同比增长15.6%。13个省辖市中,南京依然增长最快,增幅为18.9%,镇江超过徐州,位列第二。省城调队住户处有关人士昨天解释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用于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个人交纳的所得税、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是衡量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也是城市家庭购买力的一个重要指标。调查指出,工薪收入及养老金离退休金的增长是拉动居民收入上升的主要原因。1-5月,我省人均工薪收入为4317元,同比增长16.1%,拉动人均家庭总收入增长1成;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790元,增长12.8%,拉动人均家庭总收入增长3.5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1389元,增长13.7%,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和人均财产性收入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沈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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