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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曝光11起土地违法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08 都市快报

  今年将进行大面积卫星遥感执法

  永康市石柱镇郎村原党支部书记胡龙飞、原村民委员会主任胡洪舜擅自将集体农用地14.67亩,以招投标形式非法转让给私营企业主造厂房,非法获利125万余元。最终,两人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这只是土地违法案件的个例。在“6·25”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省国土资源厅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曝光依法查处的11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这11起案件包括慈溪市附海镇政府非法批准使用土地案、浙江善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遂昌县财政局干部俞某非法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建私房案等。

  省国土资源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王永民说,去年,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4026件,对土地违法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99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1人;与此同时,去年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3871起,涉及土地面积3.77万亩。

  由于严格执法,今年以来,我省土地违法案件发生数量有所下降。

  王永民表示,接下来,省国土资源厅将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

  鉴于城市市区是违法用地多发地区。为此,我省今年还将对全省27个县(市、区)进行卫星遥感执法检查,这是历年来数量最多、面积最大的一次。

  此外,为使土地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到位,避免出现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的现象,《关于国土资源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已起草,目前正在征求检察、公安、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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