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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犯罪?尚无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我们觉得从这三个方面来界定吸毒行为比较准确、比较合适。”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存仪在昨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禁毒法》草案提请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有望在今年年底通过。

  吸毒定为犯罪牵涉面太宽

  陈存仪说,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从法律的角度看,吸毒行为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禁毒决定,且在客观上诱发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从医学角度看,吸毒成瘾的人大脑神经功能受到严重损伤,是一种顽固的脑部疾病;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成瘾对身体、心理都造成严重损害,毒瘾发作时痛苦不堪,有的行为失控。至于要把吸毒行为定位为犯罪,涉及到立法问题,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研究决定。吸毒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如果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可能牵涉面会很宽。

  78万吸毒者中七成是青少年

  据陈存仪介绍,2005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5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8万名,打掉贩毒团伙1550个,摧毁制毒厂点34个。此外,陈存仪还对外通报了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14起毒品大案。

  据介绍,截至2005年底,我国有吸毒人员78.5万名,其中海洛因成瘾人员70万名。在海洛因成瘾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69%。据卫生部门监测,截至2005年底,在我国累计报告的14.4万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39.3%是因共用针具注射海洛因而感染。

  每年发生武装贩毒案数十起

  陈存仪表示,武装贩毒在每年破获的毒品案件中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国每年发生武装贩毒案件二三十起。

  陈存仪说,武装贩毒活动在毒品犯罪中是最严重的犯罪。由于毒品犯罪有暴利刺激和诱惑,很多毒贩为了获取暴利常常铤而走险,遇到禁毒执法机关的查缉,有的就进行对抗。“武装贩毒案件边境地区比较多,因为边境地区比较容易从境外搞到枪支弹药,既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也是为了遇到查缉时进行对抗,有的可能还为了防止‘黑道’上互相之间的争斗。”

  “金三角”仍是最大境外毒源地

  受涉毒国家和地区继续扩大,毒品来源、毒品种类、毒品产量、吸毒人数持续增多的国际大背景影响,我国面临的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说,我国以及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出现了新的趋势,吸食鸦片和海洛因这样的传统毒品向吸食冰毒、摇头丸和K粉这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新型毒品方向转化,吸毒群体的增加主要是吸食新型毒品群体的增加。

  据介绍,“金三角”缅北地区仍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境外毒源地,我国查获的海洛因绝大多数来自该地区。“金新月”地区特别是阿富汗生产的海洛因向我国渗透加剧,2005年,阿富汗鸦片产量4100吨,占世界总产量的87%。另外,印度等国的氯胺酮等新型毒品、南美的可卡因进入我国境内仍时有发现。

  (新华社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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