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数万元赃款 干警集体私放重案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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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飞剑潭派出所多名干警(包括两任所长)集体私放重案犯,日前均被判刑。 袁州区飞剑潭乡下坪村村民彭灿新、刘小平、刘建云,于1996年8月作下一起抢劫杀人案,获款21万元。彭灿新不久被广东警方抓获并判刑。
1998年12月9日晚,飞剑潭派出所所长帅军等干警将逃犯刘建云抓获。第二天,干警杜坚旗、钟春林要求刘建云的家属交出赃款4.8万元。刘建云亲属凑齐4.8万元交到飞剑潭派出所,随后,刘建云被释放。 2002年2月,飞剑潭派出所的新任所长阮晓林等干警将另一名逃犯刘小平抓获。杜坚旗、钟春林又向刘小平的亲属勒索了4万元钱,然后将其放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