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须进行气候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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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云飞实习生杨一小)昨日,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和省气象局联合召开会议,宣布《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部新的地方法规的规定,为防御气象灾害,以后我省的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大型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等项目,都必须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大中型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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