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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石误夺婴儿命 农妇免刑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在农田中干农活时,顺手将挖出的石头丢下山坡,不料竟导致一名婴儿死亡。近日,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一审判处朱德莲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48岁的朱德莲是宜宾市高县文江镇楠木村大罗田组村民。2006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朱德莲在坡上挖地时,将挖出的石头往山下丢。不料,文江镇村民何恋背着两个多月的
女儿正在坡下等候丈夫,朱扔出的石头击中了何的女儿左额颞部,致其严重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朱德莲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月18日,朱德莲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12000元。

  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德莲在其责任地挖地往山下扔石头,负有注意山下行人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的被害人死亡本应当预见,但因其疏忽,导致他人被石头击伤致死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由于被告人朱在案发后积极主动进行了赔偿,并得到了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因此可以免除处罚。蓝剑 晓姝

  本报宜宾发行站:(0831)232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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