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余元误汇入他人账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7:5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收到错误汇款后拒不退还属违法行为,邵阳市北塔区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告人将拖欠了1个多月的不当得利全部返还给了原告。 今年4月,在茶陵县城关镇做食品批发生意的曾某打算从河南某食品公司进一批货,便要其妻将1.11万元汇给该公司老板王某。曾妻粗心大意,将曾有过生意往来的邵阳市北塔区某食品公司老板唐某的账户当成了王某的账户,将这笔钱汇到了唐的账上。曾发现这一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