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上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议,龚学平出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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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邵珍见习记者樊丽萍)上海要坚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昨天闭幕的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会议。 龚学平指出,《决议》是直接关系上海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是构建和谐上海和法治上海的重要保障。要围绕大局,提高认识,进一步推进本市的法制宣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以饮用水为切入点的食品安全跟踪监督情况的报告,本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修改《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通过了修订后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刘红薇的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葛爱玲的上海市审计局局长职务;任命葛爱玲为上海市财政局局长;任命宋依佳为上海市审计局局长;任命阮忠良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副市长严隽琪、周太彤,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等列席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