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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老有所乐 让全社会都来关爱老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0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6月22日,雨后的西宁花红柳绿,空气清新。在这样的日子里,青海省老龄委第六次会议在青海省省委常委楼2楼会议室召开了,青海省委副书记、青海省老龄委主任骆惠宁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青海省副省长、青海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邓本太主持,青海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陈庆华在会议上就全省的老年工作做了报告。会议当中,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青海省老龄委联络员单位相关人员,对发展青海的老年事业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让全社会都来关爱老年人。

  政府职能部门要发挥作用

  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关于建立青海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后,我省以城乡低收入人群,包括贫困老年人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社会互助和慈善捐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和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我省的民政部门围绕农村特困人口救助和城市低保两条主线,推行社会救助制度,按照西宁、海东地区100元,环湖地区105元,青南地区110元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为城市13118名特困老人按照月增发10元至20元不等的标准,实施生活救助,有效地保障了全省五万多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省卫生厅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低保对象可按比例享受到城市医疗救助,“三无”老人每月还可享受20元门诊救助。省财政厅、省老干部局等部门,在老年工作方面发挥作用,为全省的老年工作办了很多实事。

  基层老龄工作是重点

  我省的大多数老年人分布在西宁市,全市老年人人口总数已达17.4万人,因此,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是重点。开展基层老龄工作要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以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为契机,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以“老年星光之家”为平台,以群众自己组织为主体,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推进老龄工作的开展。贯彻实施城市低保、特困人口的生活、医疗、住房、取暖等各项救助制度,使得贫困老年人生活得到保障。同时,各个州县老龄工作单位,以各种形式开展老年救助活动,接待老年求助者,以实际的行动帮助孤寡老人。

  要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

  青海省老龄委办公室把农村老龄工作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为了保障农村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农业区扩大和完善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西宁和海东地区共有1223户老年家庭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随后,相关部门跟踪检查了部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农户,结果表明工作基本得到了落实。同时,开展“银龄行动”试点工作,给农村老龄工作带去了许多的实惠。省老教授协会的教授和西宁市老年科学家协会的医疗、农业、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分赴湟中县、刚察县,为那里的老龄工作增加了新鲜的活力。

  开展老年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很重要

  举办各式各样的老年健身活动,对于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很有意义。省老干部局、省体育局、省妇联等单位联合组织的老年节登山活动中,有一万多名老年人参加了活动,在“纪念抗战60周年老年太极拳(剑)比赛”和“全省老年门球赛”等活动中,有关单位都派出代表队参赛,老年人容光焕发、热情高涨。今年,青海省老龄委又在积极筹备全省第二届老年运动会,这对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很大的意义。(作者:李书海 祁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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