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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检察院公开为一名书记“正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合肥6月22日电(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汪云波) 6月15日,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事处的会议室里发生感人一幕:当安庆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徐光华受该院检察长杨积满的委托,宣布“查苏来同志以个人名义借出的款项都是用于解教师工资之急,济企业发展之困,没有挪用公款的事实”时,大桥办事处党委书记查苏来,这位50岁的汉子泪流满面。

  查苏来是一位长期在农村摸爬滚打的基层干部,在宜秀区的老峰镇、白泽湖乡和大
桥办事处先后担任常务副镇长、乡长、党委书记。2005年10月,有关部门发现查苏来有挪用公款嫌疑后,将线索移送至安庆市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2000年春节前,查苏来在任白泽湖乡乡长时,为解决该乡教师工资拖欠问题,曾以个人名义从乡信用社借款15万元。2005年春节前,已是大桥办事处党委书记的查苏来,为帮助一企业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又多方协调4万元解该企业的一时之困,从而留住了这家纳税大户。

  时任白泽湖乡副乡长的赵永杰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回忆说,查乡长不仅“挪用”公款,还经常“挪用”私款:1999年春节前,乡里把全乡300多名教师、离退休干部、敬老院职工工资兑现后,60多名机关干部的工资却无法发放了。查苏来召集四个副乡长商量解决办法,并自己带头借款1万元。第二天,五位乡长共借款5万元发放给大家,使大家都能过个安心年。可此时,查苏来的两个孩子在读书,他拿不出钱来,不得不向过去的两个同事各借了5000元。

  检察机关在初查中还进一步发现了多起类似情况,均是查苏来自己或者与其他同志一道,分别以个人名义立字据借出公款,用来解决拖欠的教师工资和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这些借款后来都全部归还。同时,检察机关也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能证明查苏来在经济活动中有收受贿赂的行为。

  安庆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积满得知实情后,当即决定为查苏来“正名”。6月15日这天,杨积满带上反贪局长、案件承办人,并特地邀请宜秀区党政领导,一起来到查苏来所在单位大桥办事处召开座谈会,为他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编后 安庆市检察院在查清事实后,依法为查苏来“正名”的做法,反映了一种实事求是的执法态度,体现了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枉不纵,是刑事执法的一个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是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表现。对经过认真调查,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立案,甚至撤案,实事求是为无罪的人“正名”,同样也是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表现。而后者,相对于前者,更需要勇气。

吴贻伙 汪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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