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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权力请远离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案件中沟通情况、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

  “执行难”说了多年,也治理了多年,如今依然没有根本性改观。除了少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一些人以隐匿财产等手段抗拒执行等“老生常谈”的因素外,某些部
门、人员对执行工作的非法干预,也是导致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今年3月,河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对全省50起标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积案进行挂牌督办。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50起案件不能执结的主要原因,是地方保护势力的粗暴干预。”(据3月7日《河南日报》)

  如今,这50起案件的执行是否有了进展,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了上级法院的“挂牌督办”,应该比较乐观。不过,更多因为遇到非法干预不能执行的案件,却没有这样的幸运。事实上,无论从对法律尊严损害的角度考量,还是从当事人因为案件不能执行生产生活遭遇困境的实际效果来看,标的额小一些的案件和这50起“大案”相比,并无太大不同。我们当然不能寄希望所有受到非法干预的案件都“挂牌督办”,这不现实,我们需要探求的是:如何让不当权力远离执行?

  让非法干预执行的人因为他“非法”付出代价。一个企业,可能等着执行款起死回生;一个家庭,可能等着执行款买米下锅。然而,所有这些希望都因为一个招呼、一个条子而泡汤——权力的介入改变了执行的走向,让法律蒙羞。直接“导演”这一切的人,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中纪委等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本地区执行工作中发现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权力,采取打招呼、批条子、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报告,让这些躲在背后“害人”的人走上前台,组织上得以对他这种不光彩行为有所了解和掌握。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即使这次情节轻微不予处分,至少,这样的“污点”可以让组织上在考虑提拔任用他的时候能更加慎重。

  有句话叫“无利不起早”,有些非法干预,可能出于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有些则完全是和利益纠缠在一起的结果。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关注非法干预背后,或许能抓到职务犯罪的“大鱼”。

  除了让非法干预者付出代价,我们更应该反思:应该通过怎样的制度建设,让法院免受权力非法干扰?从道理上说,法官眼里只应该有法律,所以,当他们遭受权力非法干预时,我们可以批评他们在法律和权力之间作出的错误选择。然而,在法院院长职务受地方支配,法院办公经费、法官养家糊口的钱都由地方财政支出的现实下,这样的批评未免有些苍白。当地方法院沦为“地方的法院”的时候,司法权受到行政权力不当干扰,几乎是一种必然。

  把权力非法干预驱逐出法院执行工作,三部门联合通知的效果可以期待,但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配套措施及时跟上,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只听法律的”,这应该是包括执行在内的所有司法工作都应该遵循的原则。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前提就是:让不当权力走开。

  (本报评论员 李曙明)

李曙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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