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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开选拔50名年轻处长预备人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4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22日讯(记者徐燕华高一靖)本市公开选拔不超过50名年轻处长预备人选,市委组织部今天公布了选拔“门槛”。公开选拔处长预备人选,这在青岛还是第一次。

  根据规定,从6月16日至26日,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民主推荐和报名工作,6月底进行笔试,7月初进行面试,7月中旬组织考察和素质测评,整个工作在7月底完成。

  报名条件为:现任市直党政群机关(含参照管理、依照管理单位)副处级满1年及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年龄在38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适当放宽条件。主要是获得过市级以上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的、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或任正科、副处级职务累计4年以上,或任以上职务3年以上的省市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和35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上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

  选拔过程包括:先各市直单位召开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人选得票率应不低于80%;单位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选;经公选办复核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笔试,筛选出100名人选进入面试;面试后按照加权成绩确定75名进行考察,同时进行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不超过50名年轻处长预备人选。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各单位都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年龄较轻、学历层次较高的处长。本次选拔确定的处长预备人选,将按程序集中安排到年轻处长配备尚未达到有关要求的单位。处长职位空缺的,要直接从年轻处长预备人选中确定人选。对本次选拔的预备人选担任处长职务的,均实行试用期(一年),不胜任的,回原工作单位,按新任职务享受待遇。

  对在公开选拔中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竞争资格,三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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