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信访工作等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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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45 首都之窗 | |||||||||
6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的办理意见》,并研究通过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共七章27条,包括来信来访的受理,信访件的交办、反馈和督办,异常上访情况的处理,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信息交流与调查研究,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规定》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于均波在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改革、稳定和发展大局。人大信访工作是全市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于均波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北京市信访条例》,严格依法办事。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案件,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 对不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难题,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赵凤山、金生官、赵久合、田麦久,秘书长柳纪纲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