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确保超载车不出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0: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6月22日讯记者今天从省交通厅获悉,为从源头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省交通厅、公安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并从本月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要求全省各地加强运输装载源头管理,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货源的,要予以整顿或者关闭。

  该《办法》确定了全省统一领导、政府总体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
工作机制,规定港口、火车站、汽车货运站场(含物流园区、中心)、沙石料场、盐场、工矿企业等道路货物运输的装载起运现场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该办法规定年道路货物运输发送量达20万吨以上的源头单位和承运其货物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按照要求装载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不得装运源头单位非法开采或者经营的沙、石、矿粉等货物;不得强行办理货运代理业务或者实施妨害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者正常营运的活动等。


记者 高祥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