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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元抚养费到底该不该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1:29 每日新报

  日前,汪芳向历下区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支付近3年来的抚养费57000元。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开过一次庭,目前还没做出判决。汪芳不仅追要其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也要其成年后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那么,一个问题是,已成年的子女是否还能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呢?

  受理该案的历下区法院陈法官表示,这要分具体情况。法律规定的是到子女“独立
生活之日”。一般是指子女满18周岁,如果未满18周岁,则到高中毕业。但他又强调,对虽满18周岁但仍在读书的子女,也不能一概而论,要看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的陈旭峰律师表示,最高法院曾对此做出过司法解释,对父母离婚的,子女如上大学无经济能力,只要父或母一方有支付能力,是应该给付抚养费的。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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