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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短信骚扰女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1:29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罗骏通讯员张广鹏)两名在本市某大学食堂打工的男子,为了寻求刺激,利用手机给该校一名女学生连发数十条淫秽、侮辱性短信息,严重干扰对方正常的学习生活。西青警方根据今年3月1日颁布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条款,将该2人依法拘留并处罚款。据悉,这也是“新法”实施以来的首例“短信骚扰”案。

  去年9月,山西籍男青年张某和孙某在本市某大学食堂找到了一份卖饭的工作。今年
2月以来,张某在卖饭时发现该校大二女学生李某非常漂亮、活泼,便有了想与其“交朋友”的想法。张某拿出积蓄买了一部手机,打听到李某的手机号用短信“求爱”。在遭到拒绝后,张某找到老乡孙某一起用手机给李某发送淫秽、侮辱性信息。最多时1个小时内就连续给李某发送骚扰短信20多条,严重影响了李某正常的生活。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这一条款,接报民警经调查固定了张某和孙某发送短信的违法证据,依法对张某处以拘留7日,并处200元罚款,对孙某处以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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