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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坚称没包“二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5:48 深圳晚报

  父亲坚称没包“二奶”

  沉默三年首次辩解

  女生举报老爸“包二奶”追踪

  据齐鲁晚报报道面对女儿的举报和声讨,被指“包二奶”的父亲王志华始终保持着沉默。去年底,他离开是非“旋涡”的中心济南,到临沂市挂职,但“女儿告父”的这场风波却依然折磨着他。2006年6月21日下午,王志华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说这是三年来第一次面对面接受记者采访,自己忍了这么长时间,现在是该澄清的时候了……

  否认包“二奶”

  王志华认为,自己和妻子、孩子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根本原因在于16年来妻子和他父母的矛盾,所谓的“包二奶”只是导火索。

  记:这条“导火索”是怎么烧起来的?

  王:2003年初,我在老家的表姨夫病了,在当地县医院已被判了“死刑”,于是我就让表姨夫来到济南,他的两个女儿也跟过来伺候他,其中一个就是已经嫁到安徽的李翠莲(被指的“二奶”)。正好我家楼下有一套我同事的房子,他不在这里住,把钥匙给了我,让我经常去帮他浇一浇花,我就跟同事说了这事,让他把这房子借给我。

  记:您和李翠莲只是亲戚关系?

  王:我还有点文化知识,再说那是我的亲戚,我要受道德伦理的约束。而且我表妹是个有两个孩子的农村妇女,怎么会是“二奶”?“包二奶”的事情是子虚乌有。

  记:那您妻子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事的?

  王:2003年10月,她从别人那里知道这件事,就开始大吵大闹,还到我单位去告状,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大骂。

  记:现在您和李翠莲还联系吗?

  王:很长时间不联系了。

  沉默是为女儿着想

  王志华认为,原本他们父女俩感情很深,女儿从小就很信任他。对女儿的指责,王一一否认。

  记:您和妻子的矛盾已经三年了,为什么从没见您发表过您的看法呢?

  王:我是为了女儿啊,我总想着,一切都会过去的,她们总会有想开的那一天,人家离了婚的两口子还能做朋友,更何况父女关系。

  记:为了女儿,您宁愿被别人猜测、误解?

  王:我是大人,她是孩子。

  记:您知道女儿到中纪委告您,并且办“反包二奶”网站骂您的事后,您是怎么想的?

  王:对我来说,女儿亲手割断了血缘关系,我极度伤心,可以说,现在是生不如死。作为一个孩子,应该尽一个孩子的责任,她不但不尽责任,反而想把我置于死地,这是她亲爹啊。

  准备起诉女儿

  记:您能容忍孩子做的这些事吗?

  王:这事对我打击太大了,她都这么大了,要说十三四岁还能原谅,可她都19岁了,她还这样诬告她亲爹,任何人都难以接受。我不肯开口主要是考虑到亲情关系,但是这种忍耐和亲情应该说也具有一定限度,我保留我依法办事的权利。

  记:也就是说,也许您会告自己的女儿?

  王:在这件事上,孩子一直站在前台,做了这么多违法的事,我也一直宽容她,但不能无限度地宽容,这对她长大成人、进入社会后也非常不利,只有让她真正认识到错误,才能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否则她的将来不好预见。

  记:您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王:我已在联系律师,准备起诉女儿,还要起诉报道这件事的一家媒体。

  单位领导:包二奶之事根本不存在

  对王志华的平时为人,周围的同事们评价一致,“待人非常和气,很老实,挺实在”。山东省××厅某业务处室一位朋友私下里告诉记者,王志华只是纪检监察处的一名普通干部,级别才是“主任科员”,并非有的媒体说的什么处级干部。对于他女儿“省××厅包庇我爸爸违法违纪”的说法,该厅一位负责人表示,厅里早已对此事进行了认真调查,结论是他女儿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王志华并不存在“包二奶”现象。

  律师:从法律角度不算包二奶

  一位律师认为,如果王静提供的情况属实,其父亲的行为也只是“婚外恋”,构不成“包二奶”。“包二奶”是指有包养行为,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安排住房之类的。一般是一面维系自己的家庭,一面在外另行与女人同居。而王静的父亲只是租了个房子给对方住,是否提供生活来源不得而知。而且,这属于夫妻感情不好而有了外遇,之后,他已提出离婚,并没有两边维系。(张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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