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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无证工厂厂规真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6:0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文/图

  本报讯 最近三个月不准辞职,一定要辞职的也要等两个月才批准,并且工资要等到年底结算。鲤城新华北路“盈锋商标印制厂”制订的这些厂规被劳动部门定为非法,与劳动
法规相抵触。有关部门还发现,这家工厂并未在工商注册登记,还涉嫌雇用女童工。

  辞工工资年底才发

  昨日上午,外来工江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称,他打工的工厂最近张贴厂规通知,内容都是些限制辞工和辞工结算工资要等年底的古怪规定。江先生说,这些厂规被厂内员工称作“黑厂规”。

  江先生介绍,6月21日晚该厂有11名男女员工分别提出辞职。该厂林老板以这些厂规的内容为由,让他们到今年底再结工资。他说,这11名男女员工分别来自永春、安溪和大田,到辞职时累计被欠工资1万多元。现在这11人连10元吃饭钱都没有。

  在泉州市区新华北路土产大楼5楼,记者找到这家名为“盈锋商标印制厂”的工厂,不仅看到该厂墙上贴着厂规通知,而且还发现这家工厂涉嫌雇用多名女童工。

  在充满刺激味的车间一角,记者看到多份厂规通知。其中两份落款为“厂部”,时间为6月9日,摘录内容如下:

  1.近3个月内不可辞职,若情况特殊要辞职,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2个月内可批准,但工资年底结算;

  2.如发现有人辞职不准,并影响他人工作以及生产,厂部一旦发现,一并开除,并无法结算所有工资。

  另一份通知说,旷工一天,当月工资于年底结算,累计3天自动离职等。

  涉嫌雇用童工多名

  据记者了解,3名女工张某、康某和康某某,其出生年月分别为1990年2月26日,1990年6月12日和1990年5月26日,就业时全部未满16周岁。

  昨日中午,该工厂涉嫌雇用童工这一问题,引起泉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险局及市劳动监察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昨日下午,案件接管辖权交予鲤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昨晚7时30分,记者获悉,有关厂规被定为部分非法,厂规未经劳动部门备案,且内容与劳动法规相抵触。童工已初查有两名。

  关于童工问题,鲤城劳动监察大队李大队长说,市大队只传一份笔录给他们,已初步确认这家工厂涉嫌雇用两名童工。他告诉记者,有关11名员工辞工工资发放,他们正在协调中。

  盈锋商标印制厂涉嫌“黑企业”问题。据李大队长介绍,初查这家工厂已进行企业名称登记,但未取得企业工商执照,开工多久也不清楚。他们会向工商部门通报,由工商部门决定是否取缔。童工处理也要等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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