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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外商要为教育“埋单” 拟将外企纳入教育附加费征收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6:4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地税局获悉,宁波将调整教育附加费征收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首次被纳入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范围,原按销售收入0.5%~1%征收的农村教育附加费将被取消。

  新办法规定,对宁波市范围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所有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征收教育附加费;对宁波市范围内所有缴纳“三税
”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费。“这意味,原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的单位和个人,按新办法将以‘三税’3%计征教育附加费和2%计征地方教育附加费。”昨天,宁波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叶国萍向记者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首次被计征2%的地方教育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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