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同命同价 拟有条件推行车祸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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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6:4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重庆晚报》报道:农村居民出车祸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赔偿。昨日,重庆市高院就即将出台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悉,目前在同一交通事故赔偿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相差接近四比一,也就是说,在同一次车祸中死亡,城镇居民可获得20万元的
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为,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农村车祸受害人,计算赔偿数额时可按城镇居民处理:1、以本人是否在城镇购买住房为标准。2、以配偶或其他近亲属是否购买城镇住房为标准。3、以在城镇中租房居住的年限为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