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主动道歉 原告撤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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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3:11 海峡都市报 | |||||||||
N据《法制日报》 本报讯 律师徐建国诉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铁路公安处非法查验居民身份证一案原定于6月28日开庭(本报22日报道),但由于被告表示道歉,愿意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和必要支出并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徐建国近日提出撤诉,法院已裁定准予撤诉。
据悉,此案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出台后状告公安机关违法查验身份证的第一案。此案的结果虽然出乎意料,但它将留给学者以及社会公众更多的思考,也将为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强制法的制定提供立法素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