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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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3:1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志勇报道:记者6月23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日前出台的《江西省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提出了12条措施激励各地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这是我省首个制定考核指标、实行激励措施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性文件。 该《办法》规定,从2005年开始对70个林业重点县(市、区)森林资源保护情况,每3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生态环境保护好、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和木材采伐量增幅相对较小
据了解,该《办法》设立了单项考核指标,作为先进县(市、区)的产生依据:考核期末商品材实际采伐量比上期末减少的数量和幅度,活立木总蓄积量比上期末增加的数量,森林覆盖率、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上期末增长的幅度和数量等。 |